心不相应行法 → 心不相應行法

心不相应行法 → 心不相應行法
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 又作心、 色不相應行。 指不屬於色、 心二法, 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的聚集, 計有二十四種, 為得、 命根、 眾同分、 異生性、 無想定、 滅盡定、 無想天、 名身、 句身、 文身、 生、 老、 住、 無常、 流轉、 定異、 相應、 勢速、 次第、 時、 方、 數、 和合、 不和合等。 此二十四法, 何以名不相應行? 原來‘相應’者, 契合之義, 如函蓋之相合;亦有和諧順從, 互相呼應而不相違之義。 此二十四法, 以下述三義, 表明其不相應: 一者, 此二十四法, 無緣慮作用, 故不與心、 心所相應。 二者, 此二十四法, 無質礙作用, 故不與色法相應。 三者, 此二十四法, 是生滅變異之法, 也不與無為法相應。 再者, 此二十四法, 不似色、 心、 心所實有體相――種子所生的實法, 而是依心王、 心所、 色法三法分位假立之法。 《成唯識論》曰: ‘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 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 由此故知其非實有, 但依色、 心及諸心所分位假立。

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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